私募基金备案规定是怎样的

2024-05-19 18:37

1. 私募基金备案规定是怎样的

一、私募基金备案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长久以来,我国的私募基金监管一直处于“两不管”的灰色地带,为解决这一监管真空,年初证监会就正式成立了私募基金监管部,并在随后出台了各项政策。证监会透露,这次征求意见稿颁布后,证监会共收到58份书面反馈,其也根据书面意见做了八项修改,不过对于合格投资者标准偏高、宣传推介方式过严、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等三项较受争议的规定,证监会还是维持了之前的原则跟标准。
不登记备案将受惩,事实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不仅是为私募基金运作制定了监管制度,也为下一步私募基金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以便于推动下一步财税、工商部门加快完善私募基金财政、税收和工商登记等政策,促进私募基金发展。
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性质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授权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并履行行业自律监管职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范围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金等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基金备案手续。
四、登记备案信息提交后,经多长时间办理通过
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除暂缓登记情形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同时相应办理会员入会手续。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私募基金备案规定是怎样的

2. 私募基金备案要求

法律分析: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对私募投资基金的职责不因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执行注销管理人登记等自律措施而免除。已注销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和持续信息更新的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管理人应当上传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承诺函、基金合同、风险揭示书和实缴出资证明等签章齐全的相关书面材料。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 私募基金备案是什么,私募基金备案应该怎样做

1、定义
私募基金备案全称叫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是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进行填报公示。
2、具体做法
准备公司章程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高管、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学历证明、一寸白底照片;公司股东出资比例示意图;有些公司还需提供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按照证监会下发的流程填报。如果公司材料齐全,经营范围符合,大概20个工作可以办理成功,如果提交有问题会被退回请求。
“私募基金不备案怎么发行”的疑问是没有答案的,如果有那么一定会与现行法相抵触,那么使用这种方法的自然人必然会为此付出代价,受到法律法规的打击。尽管私募基金是由基金协会制定的办法管理,但是这些办法也可以看作行政法规的一种,在学术上称作软法,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在不久以后可能会纳入行政法法源里。
一、基金算债务融资吗
基金是否算债务融资,关键看基金的性质和投资方向。股权基金是股权融资;债权基金是债权融资。
基金分类:
(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私募基金备案是什么,私募基金备案应该怎样做

4. 如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有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的方式是需要投资类的公司主体,需要准备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资本最好不要太大,要有商业计划书等。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的条件是:1、有适应开展业务需要的资金;2、有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3、有满足要求的专业人员。
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5.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范围是什么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范围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基金备案手续。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外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纳入登记备案范围?
境内注册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境外注册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暂不纳入登记范围。
自然人是否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实缴资本是否必须到位?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私募基金是否可以承诺保底保收益?
私募基金不得违规承诺保底保收益。基金业协会正在制定私募基金相关业务规范。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募集资金:
(1)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便是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范围,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且,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建议必要时找专业人士介入咨询。
一、备案时间及要求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1)、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
(3)、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4)、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6)、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范围是什么

6. 私募基金为什么要备案?有什么规定

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
《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1、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上:《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电子填报的同时,需提交书面登记备案承诺函。除存在暂缓登记的情形外,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2、在私募基金备案上:《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基金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基金业协会对备案的私募基金信息予以公示。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3、在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管理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除了可以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外,如其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也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办法》要求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结合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办法》规定了从业人员执业培训要求。
4、在信息报送方上:《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报送私募基金运作情况。根据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提出了差别化的定期信息报送要求: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要求每月报送;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求每季度报送。考虑到持续跟踪国家财税政策扶持效果的需要,要求相关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报送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为了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每年度报送的信息内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发生《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报告基金业协会。
5、在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上:《办法》建立了私募基金行业自律机制,明确了基金业协会可以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建立诚信档案,接受投诉,开展行业纠纷调解,维护私募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私募基金备案有何特点
1、实行事后登记备案,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一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管理人、基金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若发现基金管理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举报投诉。协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将采取自律处分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证监会处理;三是建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建立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体系。
2、全口径登记备案,实行电子化报送。《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备案手续。为简化流程、提高登记备案效率,协会开发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基金管理人通过互联网报送并更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从业人员信息。
3、鼓励私募基金进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协会在私募基金备案系统中将要求提供基金托管信息,并将在私募基金公示中列明私募基金是否托管,以便投资者识别风险。

7. 私募基金为什么要备案?有什么规定

一、 私募基金 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 《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1、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上 : 《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电子填报的同时,需提交书面登记备案承诺函。除存在暂缓登记的情形 外,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 续。 2、在私募基金备案上: 《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基金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基金业协会对备案的私募基金信息予以公示。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3、在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管理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 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除了可以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外,如其最 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也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办法》要求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结合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办法》规定了从业人员执业培训要求。 4、在信息报送方上: 《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 期报送私募基金运作情况。根据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提出了差别化的定期信息报送要求: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要求每月报送;对于私募 股权投资 基金,要 求每季度报送。考虑到持续跟踪国家财税政策扶持效果的需要,要求相关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报送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为了加强行 业统计分析,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每年度报送的信息内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发生《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报告基金业协会。 5、在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上: 《办法》建立了私募基金行业自律机制,明确了基金业协会可以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建立诚信档案,接受投诉,开展行业纠纷调解,维护私募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私募基金备案有何特点 1、实行事后登记备案,开展行业自律管理。 私募基金自律 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一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 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管理人、基金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公众若发现基金管理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举报投诉。协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违 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将采取自律处分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证监会处理;三是建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 信信息,建立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体系。 2、全口径登记备案,实行电子化报送。 《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备案手续。为简化流程、提高登记备案效率,协会开发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基金管理人通过互联网报送并更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从业人员信息。 3、鼓励私募基金进行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协会在私募基金备案系统中将要求提供基金托管信息,并将在私募基金公示中列明私募基金是否托管,以便投资者识别风险。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私募基金备案目的在于打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私募基金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它的发展还不够成熟,还不够完善,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制度去规范。从它的主体可以看出,他主要针对的是从业人员,而投资者则享有更多的权利,从而更好的保护了投资人的权益。

私募基金为什么要备案?有什么规定

8. 私募基金是否需要备案

私募基金需要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
一、银监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有关措施。
第三十二条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第三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十五条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
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
第三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进行信息报送?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流程
对于新申请登记的机构,建议不要先急于自行或委托某些中介机构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上注册、填写信息并提交一些登记事项审核(比如高管人员信息)。原因在于系统上的信息应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保持一致,故需要根据定稿的法律意见书最终确定,以避免出现提交的登记信息与法律意见书内容不一致的情形。
1、我们建议,申请机构要做的第一步应是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其完成相关整改,并经专业律师验收查核以满足协会的要求。
2、待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基本定稿后,申请机构就可以着手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或者“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进行注册,并根据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根据协会于2016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线运行相关安排的说明》,对于尚未在该通知发布之日前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注册账号的申请机构,应直接登录“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简称“新平台”)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信息更新等操作。
3、申请机构在系统上点击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和信息,并上传和提交法律意见书。建议提交申请前,由专业律师指导申请机构仔细核对系统信息与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以保证一致性。需要注意的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规定,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应在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之日前的一个月内,否则将夫去其法律效力。
4、在法律意见书提交后,申请机构将不得修改其提交的登记申请资料;若确需补充或更正,经协会同意,应由原经办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5、就是等待申请结果。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除存在暂缓登记的情形外,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根据协会明文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管理人,应同时申请加入协会会员。当然,是否成功加入会员并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因为实践中管理人只有在产品募集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后才有可能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对于已被注销的机构,自注销之日起6个月内,其仍可通过注销之前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用户端,查询及下载之前的申请材料。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们目前咨询协会的结果,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暂时无法申请同时经营证券类和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不难看出,协会对于新申请登记之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取得了经营证券类和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已登记机构,即所谓拥有双牌照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管理人,目前协会尚未有明确的处理意见,鉴于协会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的日趋加强,将来进行重新整顿也是可以预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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